2022年厦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预算说明

阅览:  日期:2022-02-25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指导全市基层关工委建设,动员更多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开展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全社会参与对青少年的关爱公益行动,共同开展海峡两岸关爱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各种文化、教育交流活动。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为中共市委老干部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实际在职人员4名,属于市委老干局机关关工处人员编制;非编实有人员7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精神,按照中国关工委、省关工委的工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五老”在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牢记嘱托,践行使命,奋力推动关工委工作更高水平发展,为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工作;
二、推进关工委基层建设,进一步推广经验,形成机制;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推进关爱服务融合提升;
四、主动服务“爱心厦门”,提升关爱联盟工作合力;
五、深化对台青少年交流交往,促进两岸关爱工作发展;
六、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关工委建设,展现新面貌。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2年收入预算为333.8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7.6万元,增长9.0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3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3.8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2年支出预算为333.8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7.6万元,增长9.0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82.5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0.00万元,公用支出82.55万元;
  2.项目支出251.3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2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3.8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7.6万元,增长9.01%,主要是由于非编雇员经费标准提高,老同志、青少年业务活动以及媒体宣传加强,需合理增加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2.55万元。主要用于非在编人员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251.30万元。主要用于老同志业务、青少年业务和关心下一代基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
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预算安排0.00万元。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与上年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预算安排1.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55%,主要原因是: 按控制公务接待经费要求,与上年相比应不增长或负增长。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2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相同。由于公务用车改革,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
无其他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件:关工委预算公开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