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五老”优势,点亮希望之光

阅览:  日期:2011-03-01

 
    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关工委发挥“五老”优势,在教育、引导、关爱不断创新,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实行心理矫正,构建立体网络,取得较好效果。几年来,该院关工委共帮教失足者20人,有4人考入大学或继续完成学业,3人应征入伍,13人走上就业之路,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主要做法:
 
    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优势,探索与综治工作衔接。在该院党组的领导和重视支持下,成立以检察长为主任,原区级检察长方炎忠、林金锟等7位退休老同志为骨干的关工委,围绕检察工作业务,发挥“五老”优势,与“青少年维权岗”、“未成年人检察室”配合;与社区综治工作预防犯罪工作衔接;与辖区的梧村街道、滨海街道设立联系点;参与对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构筑保护网络,开展关爱活动,深入调查研究,探索创新经验,点亮希望之光。
 
    思明区检察院关工委始终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帮教注重人性化。对于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后,及时与其所在单位、学校联系、劝说保留岗位或学籍,共同参加帮教、进行矫正工作。如白某在读高中时参与抢劫,属初犯、偶犯,平时表现良好,确有悔罪表现,耐心开导谈心,分析失足原因,改变不良习气,学校保留学籍,完成高中课程,顺利参加高考,以优异的成绩,录取高校学府,为其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针对青少年身心、人格发展不健全的特点,联合专业心理咨询中心,对涉案人员进行心理、行为矫正。根据不捕不诉青少年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制定心理辅导疗程,缓解帮教对象的紧张情绪、心理负担,帮助重新走上人生阳光之路,有10人接受心理辅导,效果相当明显。例如叶某从小没有在父母身边生活,长大后与父亲关系紧张,产生逆反心理,涉嫌抢夺财物,决定不予起诉后,心理咨询师进行疏导,让其情绪渲泄,改善父子关系,体谅父母艰辛,主动艰苦工作。吴某涉嫌盗窃,接受心理辅导,性格转变,脾气好转,感恩父母,辛勤工作的好成效。
 
    构建帮教立体网络,探索创新系统挽救,成立帮教小组,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开展约谈走访,书信劝勉、法律讲座、公益劳动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促进走上健康成长之路。如某职业学院一名不满18岁的一年级新生,因贪念作崇,多次盗窃同学的手机和现金,案发后其家长从原籍赶来,带领其向被害人赔礼道歉、退赃,终于被学校退学,在取保候审,回原籍进行高考补习,关工委念其年龄尚小,与其本人和家长交谈,表示洗心革面,不做违法之事。在检察院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不定期对其进行跟踪回访,掌握思想动态,鼓励放弃心理负担,量身制作《劝诫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遵纪守法,进步很快,通过一年苦读补习,重新高考,录取名校,愉快融入大学校园。
 
    思明区检察院关工委依法对未成年人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不岐视、不放弃,多关心、多挽救、多帮助的有效措施,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赋予的责任,积极主动,促社会发展和谐,为失足者点亮希望之光,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出应有贡献。(区关工委  易远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