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规范爱心老人餐桌服务点

阅览:  日期:2010-01-03

    为了向老年人提供健康、便捷、人性化的助餐服务,让老年人能够就近、方便、安全地用餐,近日,思明区政府就兴办“爱心老人餐桌”服务点提出规范性管理意见。
    “爱心老人餐桌”服务点需经所在街道、社区居委会认定。“服务点”的设立应具备几个基本条件:固定的有较好卫生条件的膳食加工、用餐场所;必要的服务、管理人员;一定的服务能力;能同时容纳10名以上老年人就餐。所提供食品应尽量多样化,科学配餐,满足老年人的口味需求;符合餐饮业的其他相关规定。
    街道、社区居委会应根据协议对“服务点”的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考核,不符合服务标准要求的则取消其“服务点”资格,对于考核合格的“服务点”,各街道可考虑每年给予一定的奖励。
    意见还要求对老人就餐的交通安全及饮食卫生等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建立必要的应急预案和告知制度,形成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