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府发布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阅览: 日期:2016-06-02
近日,厦门市政府发布《厦门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基本养老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意外伤害保障覆盖全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覆盖全市8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农村幸福院覆盖全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十三五”期间,厦门老龄事业发展将更加突出统筹和融合,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突出发挥科技作用,突出老年群体主体作用。围绕老年社会福利水平、养老设施建设、养老服务水平、医疗健康管理、精神文化生活、老年自身素质、敬老助老氛围、老年人社会化管理等八个方面进行提升。实现老龄事业全面发展,老年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老年生活环境更加舒适便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更加专业规范,老年权利保障机制健全完善,代际和谐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按照规划,“十三五”期间,厦门将完成“一市一区一中心”的公办养老机构基本布局,新建改扩建20个规模大、质量高、设施全的养老设施项目。到2020年,全市养老床位数将达20000张。医养护结合机构占全部养老机构的比例达50%。允许台湾同胞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在厦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十三五”期间,厦门还将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加强社区医疗服务,深化慢性病一体化管理;推进基层老年文体活动的开展,开展“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工作;打造12349养老服务平台,形成岛内外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信息网络与社会服务网络。到2020年,全市建成37个街(镇)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1个农村幸福院,“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率达80%以上,完成市老年活动中心改扩建等一批老年活动设施的建设,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服务、文化娱乐等便利服务。(沈瑞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