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为老年人撑起保护伞
阅览: 日期:2016-11-25
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项目是由市老龄办牵头组织实施的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自2015年10月1日实施后,已有2000多名老人因发生意外伤害获得赔偿。2016年度该保险项目经公开招投标,承保的保险公司已更换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保险期间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比如老年人发生交通事故、不小心滑倒、摔倒等。凡是故意行为使自己遭受伤害,如自杀、自伤、打架、酗酒造成的伤害,均不属于意外事故。因自身疾病导致的也不属于意外伤害。
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是一款政府牵头为老年人量身定做的意外伤害保险。参保人员可以获得四重保障:遭受意外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含骨折类医疗),一年最高赔偿2万元;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后,经医院诊断为骨折,根据骨折程度和不同部位,可获得相应比例的骨折赔偿金,最高2万元;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根据残疾等级,可获得相应比例的残疾赔偿金,最高可获得10万元;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导致身故,可一次性获得2万元身故赔偿金。骨折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和身故赔偿金不可重复获赔。
2016年度保险每份年保费45元,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1300多万元为全市31万年满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全额支付了保费。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均可获得保险赔偿,对于在厦门区域外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则不予以赔偿。出险的老人或其家人可通过微信关注公众号“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或“厦门银龄”,直接通过微信“一键报案”功能进行报案。也可拨打电话5563738、2689055、5809671进行报案。(市老龄办 沈瑞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