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何立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老干部工作汇报并作指示
阅览: 日期:2009-05-08
4月14日,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何立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林玲局长关于全国、全省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及初步贯彻意见的汇报。会议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市委老干部局在服务保障离退休老干部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会议指出,离退休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资源、宝贵精神财富。在新的形势下,继续做好我市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与市委、市政府同心同德,共克时艰,确保完成“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意义十分重大。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国、全省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继续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切实以儿女之情关心爱护老干部,为他们办实事、多做好事,让离退休老干部安度晚年。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根据老干部不同年龄段的需求,认真研究掌握老干部工作的规律,科学合理安排好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努力使老干部心情舒畅、身体安康,共享改革开放成果。要高度关注老干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尽可能帮助解决,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沟通工作。要进一步发挥老干部的作用,继续坚持市级老领导季度通报会、座谈会、走访慰问、阅文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及时向老干部通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工作安排,让老干部了解、理解和支持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为我市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共同促进我市经济平衡较快发展。
会议原则同意市委老干部提出的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老干部局会议精神的初步意见和《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2009年的工作要点》,同意于4月21日召开全市老干部工作会议。会议还特别指出要认真组织好老干部参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强调重点以学习为主,积极稳妥地安排好有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