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老龄办召开办理优待证总结会

阅览:  日期:2009-12-31

     12月25日上午,市老龄委办在市老年活动中心多功能厅召开“办理《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总结会”。各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各大系统、及市老龄委办、市老年活动中心参与办理优待证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市老龄委副主任、市老龄委办常务副主任于清莉在会上充分肯定了此次的办证工作,认为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并代表市老龄委、老龄办和老年人,对各区、各单位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贯彻11月2日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关于“全省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可在厦门市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决定,让拥有我市户籍、70周岁以上老年人尽快拿到优待证,市老龄委办于11月10日召开办证培训班,要求于11月底完成绝大多数70周岁以上老人的办证工作。并借助厦门广播电台、厦门电视台、《厦门日报》、《福建老年报》、《鹭江银潮》等媒体广泛宣传。同时,市老龄办组织各处负责人和老年活动中心领导,成立五个督导组和一个盖章小组,并设计录入电脑程序,对外公布咨询电话,确保办证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