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检查评估组来厦检查工作

阅览:  日期:2010-05-31

    5月21日,由全国政协、全国老龄办、总政治部老干部局、教育部、国土资源部、全国妇联、团中央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检查评估组莅临厦门,检查我市《十一五规划》的执行情况。全国政协委员刘玉明、全国老龄办副主任阎青春等一行参观了市老年活动中心和集美区爱欣老年公寓、区老年活动中心、区老年大学等,并听取了全市和集美区关于《规划》执行情况的汇报。省老龄办常务副主任林守钦、副主任张冀闽,市老龄委副主任李建福、于清莉,市老龄委有关成员单位领导,以及集美区领导倪超、陈锦标、苏甦、江根云,原区委书记、区老龄委副主任郑德发,区老龄办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了汇报会。市政府副秘书长游有雄主持了会议。分管副市长潘世建会见了检查评估组。


    于清莉向检查评估组汇报了《厦门市老龄事业“十一五”规划》的执行情况。目前,我市户籍老年人口22.9万,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12.9%。五年来,全市老龄事业全面、健康发展。一系列涉老法规文件和措施陆续出台;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老年医疗服务网络日趋完善;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有所发展,社区普遍开展了一定形式的为老服务项目;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取得了较大发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社会尊老、敬老、助老氛围日渐浓厚,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逐步提高。截止2009年底,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121.96万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1814.28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15.18万人,包括贫困老年人在内的32320名城乡贫困人口领取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实现了应保尽保。全市老年活动中心(室)达600多家,使用面积达25万多平方米。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272所,面积达6.4万多平方米,在校学员43180人。城市养老服务机构28所,床位2874张,“十一五”期间将达5000张,基本满足本市老年人的入住需求。确定了7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成立了6支2000多人的老年志愿者服务队。


    全国政协委员刘玉明和全国老龄办副主任阎青春代表检查评估组对我市执行“十一五”规划的情况进行讲评。他们对我市的老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与“十五”相比,厦门的老龄事业有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厦门对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全覆盖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城镇职工养老保障工作到位,养老水平高于全省。希望作为经济特区,厦门在老龄事业发展的很多具体问题上应该先试先行,比如根据地方经济实力进一步加大对失能老人、困难老人的关注和补贴力度,适当增加老龄工作的人员配备,以适应老龄化社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