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再次提高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属定期定额补助标准

阅览:  日期:2010-10-14

    为更好地体现市委、市政府对我市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属的关心,帮助解决离休干部遗属的生活困难,根据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参考物价上涨和社平工资上调等因素,市财政、市委老干部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出了《关于提高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属定期定额补助标准的通知》,将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属定期定额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至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