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听取研究老干部工作
阅览: 日期:2011-04-19
3月4日上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于伟国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认真听取市委老干部局局长林玲关于全国、全省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及我市初步贯彻意见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着重抓好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支部建设,落实好政治待遇;着重抓好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提高,努力为他们多办实事好事;着重抓好阵地建设,离退休干部作用得到发挥;着重抓好新情况新问题调研,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着重抓好队伍建设,促进老干部部门工作作风转变,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要求,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90周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做好老干部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全省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工作理念,结合我市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要围绕纪念建党90周年、纪念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继续大力抓好老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提高,扎实解决老干部最关注、最迫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营造尊重、关心、照顾老干部的社会氛围。要扎实推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结合离退休干部党员的身心特点,确定鲜活生动、喜闻乐见、务实管用的主题和载体,适宜适度地安排活动,切实提高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水平。要不断提升老干部晚年生活幸福指数,进一步提供更多人性化、个性化、精细化、亲情化的生活保障服务,努力做到日常服务到位,重点服务到家,特殊服务到人,切实让老干部安度晚年、益寿延年、颐养天年。要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不断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改进服务方式,努力推动老干部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