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来厦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
阅览: 日期:2011-05-31
5月17、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学忠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清秋主持的汇报座谈会上,副市长潘世建向执法检查组汇报我市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情况。市中级法院、老龄办、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教育局、司法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务员局、市总工会、妇联等单位领导、部分人大代表、专家学者、老年人代表和老龄工作者代表参加了汇报座谈会。
潘世建副市长重点汇报了城乡养老保险、老年医疗和贫困老年人救助情况,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工作开展情况,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情况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全国执法检查组在听取汇报后,对我市老龄工作给予了肯定。张学忠说,通过实地检查和听取汇报,感觉厦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得较好,党政领导对老龄工作重视,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水平比较高,老龄事业发展成果显著。厦门对一些深层次的老龄问题也进行了思考和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厦门老龄化的程度高,任务更重,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已有的基础上继续努力、积极探索,形成特色,为全省及其他地方创造更多经验。他希望厦门进一步加强老年法和老龄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老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更浓厚的敬老氛围。张学忠同时指出,厦门与台湾一水之隔,做好老龄工作,展现大陆社会保障制度的优越性,具有特殊意义。
与会人员对老年法的修改进行了座谈,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在厦期间,还视察了前埔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听取了我市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