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提供经费保障

阅览:  日期:2013-10-31

为解决今年省级财政不再补助厦门新成立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经费短缺问题。近日,市老龄办、市财政局经过多方调研论证与协调沟通,出台了《关于下达2013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厦财社指〔201342号),决定继续执行居家养老为民办实事项目经费保障政策,由市财政承担原有省、市财政按1:1的标准给予每个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12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金,专项用于改善居家养老服务站硬件设施、重点服务对象购买服务经费和相关工作经费补助等。据此,市财政合计将投入612万元,解决因城市化进程较快,全市另有51个新建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难题。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自2010年起连续3年被确定为省、市两级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我市共建设290个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基本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全覆盖的目标,市级财政共投入1740万元,有力地保障此项民办实事项目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