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养老医疗服务新福利惠及入住老人
阅览: 日期:2014-09-05
近日,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会议,会议重点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明确了我市养老机构在法定登记场所内设卫生所(医务室)或门诊部的设置标准及纳入医保服务审批流程、医疗费用结算等事项的办理手续。
据介绍,为解决入住养老机构老人“看病难”问题,降低老年人的入院成本,近年来我市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各种解决途径,此次在《意见》出台的基础上,又及时召开内设医疗机构办理事宜推进会,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不仅为养老机构现场办公、解答疑问,而且还在简化审批条件和手续上给予了极大的支持,这在全国、全省都是少有的。
我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不仅可申办内设医疗服务,而且可按照规定使用医保卡结算入住老人的普通病房床位费、医疗费等。此前,我市仅有爱心护理院和市社会福利院等公办养老院在医保服务范围。今年年内争取至少将10家养老机构纳入到医保范围。今后民办养老机构也将可以刷医保IC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