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起诉儿子儿媳索要“带孙费”胜诉

阅览:  日期:2017-10-09

  

  2005年3月,梁梅的大孙女慧慧刚满月不久,儿媳钟小娟便去上班了,把孩子全权交给婆婆照顾。梁梅晚上要给孩子喂奶、换尿布,还得早起买菜做饭,一天到晚累得腰都直不起来,便跟儿媳商量白天由她照看孩子,晚上则由孩子的父母带着睡。钟小娟听后不乐意了:“你看左邻右舍,哪个不是爷爷奶奶带孙子。我们白天要上班,晚上要是带孩子,精力哪能跟得上!”梁梅不好说啥,她就盼着等孙女上了幼儿园,自己就可以轻松一些了。
  可还没有等她喘口气,2008年7月,小孙女敏敏又出世了。再次当上奶奶的梁梅带着两个孙女,更加精疲力尽、焦头烂额。
  2014年9月后,慧慧和敏敏先后上了小学,生活开销再加上孙女的学费,支出骤增。老伴刘运斌只好在下班后到附近的一家超市干点保洁工作。
  2016年6月,儿媳钟小娟正式向法院起诉离婚。梁梅得知这一消息,急得直跺脚:“你们有没有想过,你们分开了孩子怎么办?谁来带?”没想到,在这件事上小夫妻俩迅速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时抬手指向了梁梅:“您带!”
  2016年12月,钟小娟与丈夫刘庆华最终离婚,两个孩子判由刘庆华抚养,钟小娟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梁梅窝在家里的沙发上,抱着俩孙女嚎啕大哭。两人离婚后不久,钟小娟便和孩子中断了联系,再也没有支付过抚养费,而刘庆华则经常以工作繁忙为由,将孩子丢给父亲和母亲。
  今年5月初,刘庆华从外地回家办事,顺道看了一下两个孩子。那段时间流感严重,两个孩子都得了重感冒。见女儿流着鼻涕发着高烧,刘庆华有些心疼,指责母亲:“你是怎么带孩子的?把孩子搞成这样。”事后,梁梅越想越气,凭什么自己出钱出力带孙子,还得忍受儿子的埋怨。2017年5月13日,她一怒之下将儿子刘庆华、前儿媳钟小娟告上法院,要求他们两人支付2015年1月至2017年4月30日她抚养两个孙女所支出的53600元“带孙费”。
  2017年7月3日,思明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在父母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小孩的爷爷奶奶(即祖父母)或外公外婆(即外祖父母)对自己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并没有法定抚养教育义务。法院还认为,老人向子女收取“带孙费”是合法的。
  最终,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确定刘庆华、钟小娟每月共负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3000元。2015年1月至2017年1月,共计44000元,刘庆华、钟小娟各支付22000元“带孙费”给梁梅。
  近日,梁梅透露,儿子刘庆华现在一个人过,因为要工作,不可能照顾两位孙女,他们老两口还要继续当“免费的保姆”。不过梁梅还是很欣慰,至少她给儿子和前儿媳上了一课,前儿媳也表示,以后会多关心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