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起诉三子女尽孝心

阅览:  日期:2018-02-01

  

  春节前,家住厦门市思明区的陈方松老人难耐寂寞,将三个子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子女们轮流来看望照顾自己,并给付医疗费、赡养费等费用。

  今年78岁的陈方松在法庭上向法官讲述了自己家的情况。老人说,他与老伴生有三个儿女,老伴在时,儿女们还不时来家看看,吃吃饭。后来,老伴因病去世,丢下他独自一人生活,很是寂寞。年近八旬的陈方松长期生病,生活自理困难,非常需要人护理和照顾。但三个子女不仅不来照料和护理,逢年过节也很少来看望父亲。

  从2010年至2016年,陈方松先后住院治疗12次,虽然有医保,但是治病有一部分医疗费用需要自己支付,一年二万多元的退休工资根本不够用。

  2015年至2016年,陈方松住院期间共花去医保外医疗费用共计5万多元。住院治疗期间,老人的大女儿为老人支付了住院医疗费用1万多元,其余全是老人自己的积蓄。

  这次生病将老人积攒多年的存款花了个精光,凭退休工资生活难以为继。更让老人生气的是,自己生病住院期间,三个子女很少过来看望,仿佛世上没有他这个父亲。

  “逢年过节,别人家都喜气洋洋、人来人往的。我家呢,除了电视机陪我,就没了别人,心都是凉的。”一提到将要到来的春节,戳到老人的痛处,伤心抹眼泪。陈方松在法庭提出希望子女们能时常过来看望自己,如果没空,哪怕轮流来探望也可以。此外,老人还希望子女们能负担他医保外不能报销的5万多元医疗费用,并支付赡养费。

  面对父亲的起诉,陈方松的三个子女辩解称,他们不是不关心老父亲,而是由于工作生活负担重等原因疏忽了对老父亲的照顾。三子女承认,平时父亲长期生病住院,医保里的钱不够用,退休工资也低,他们对老人的赡养方案意见不统一,也影响了对老人的照顾。

  “说到照顾老父亲,我付出最多。但不能我一人照顾,三个人都要轮流照顾。”老人唯一的儿子陈发海说。自从2010年老父亲生病住院开始,自己付出最多,目前自己家中没有任何存款,不可能给老父亲支付医疗费。而且老父亲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不能只由他一人照料。

  对于陈方松的日后生活照料问题,三个子女分别发表意见。老人的大女儿说,大家可以轮流照顾老人。老人小儿子也说,轮流照顾老人方案比较好,并表示谁不愿意来服侍,谁就请保姆来服侍老人。

  思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2017年12月18日,思明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陈方松的儿子陈发海与大女儿陈淑静隔月轮流照顾老父亲,另外小女儿陈淑敏因离得较远,每月支付老人赡养费800元。三个子女共同支付老人住院医疗费用中的3.5万元。

  判决后,陈方松的三个子女表示,一定会抽出时间尽孝心,承担各自应尽的责任,让老父亲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