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状告三子女轮流回家照顾
阅览: 日期:2018-08-15
2018年2月18日,家住思明区的80岁老人陈安顺,将自己的三个子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子女们轮流来看望照顾自己,并给付医疗费、赡养费等费用。3月22日,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开庭前,陈安顺向法官讲述了自己家的情况:他与老伴生有三个儿女,老伴在时,儿女们还不时来家看看,吃吃饭。后来,老伴因病去世,丢下他独自一人生活,很是寂寞。年已八旬的陈安顺长期生病,生活难以自理,非常需要人护理和照顾。但三个子女不仅不来照料和护理,逢年过节也很少来看望他。
老人说,从2012年至2017年,他先后住院治疗12次,虽然有医保,但是治病有一部分医疗费用需要自己支付,一年三万多元的退休工资根本不够用。2015年至2017年,陈安顺住院期间共花去医保外医疗费用共计5万多元。住院治疗期间,老人一个女儿为老人支付了住院医疗费用一万多元,其余全是老人自己的积蓄。更让老人生气的是,自己生病住院期间,三个子女很少过来看望,仿佛世上没有他这个父亲。
“逢年过节,别人家都喜气洋洋、人来人往的,而我家呢,除了电视机陪伴外,就没了别人,心都是凉的。”陈安顺说,他希望子女们能时常过来看看他,如果没空,哪怕轮流来探望也可以。老人还希望子女们能负担他医保外不能报销的5万多元医疗费用,并支付赡养费。
“不是不去看他,是我们自己也有子女,工作很忙,家里的事情也多,负担重。”法庭上,陈安顺的三个子女辩解称,他们不是不关心老父亲,而是由于工作生活负担重等原因疏忽了对老父亲的照顾。三子女承认,平时父亲长期生病住院,医保里的钱不够用,退休工资也低,他们对老人的赡养方案意见不统一,也影响了对老人的照顾。
“说到照顾老父亲,我付出最多。但不能我一人照顾,三个人都要轮流照顾。”老人的小儿子称,自从2011年老人生病住院开始,自己付出最多,目前自己家中没有任何存款,不可能给老父亲支付医疗费。而且老父亲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不能只由他一人照料。
对于陈安顺的日后生活照料问题,三个子女分别发表意见。老人的女儿说,大家可以轮流照顾老人。老人的儿子也说,轮流照顾老人的方案比较好,并表示谁不愿意来服侍,谁就请保姆来服侍老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陈安顺已年过八旬,身体状况不佳,其子女应当对老人尽赡养扶助的义务。
经审理,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陈安顺的儿子和其中一个女儿隔月轮流照顾老人,另外一个女儿每月支付老人赡养费450元。三个子女共同支付老人住院医疗费用中的3.5万元。
判决后,陈安顺的三个子女表示,一定会抽出时间尽孝心,承担各自应尽的责任,让老父亲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