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老人状告花甲儿子支付赡养费
阅览: 日期:2018-10-15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 ,都说养儿防老,但近日,厦门市湖里区87岁的林凤娇老人将自己63岁的儿子陈福生告上法庭,向其提出支付赡养费。
原来,林凤娇和已故的丈夫共养育了二子三女。上世纪70年代,儿子们进行分家,2间老房子一人一间,同时根据分家协议,两个儿子各承担双亲中一人的生活费每年1.5万元。
“分家后,我与老伴一直和二儿子一起住,大儿子开始也按约定给生活费。但是,1997年我家老头子去世后,他就不给了,而且这几年我生病他也没来看我。”在法庭上,面对法官,说起这事林凤娇伤心不已。
因大儿子陈福生对自己不闻不问,林凤娇只好向湖里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从2012年起计算,陈福生每年需支付赡养费1.5万元至自己终老。对于为什么要从2012年起算,林凤娇给出的理由是:自己之前身体状况还好,不需要子女照顾。但现在生病了,身体差了很多,其他四个子女都已尽到赡养义务,所以要求大儿子从2012年开始支付赡养费。
庭审中,陈福生也给出了拒不承担赡养费的理由:称按约定,他给母亲的生活费一直给到2011年,并不是母亲所说的1997年就不给了。他认为自己父亲1997年就已去世,1997年至2011年,自己仍旧按照分家协议每年1.5万元,这14年自己每年多支付了7500元,相当于2012年到2025年的赡养费都已支付完毕。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陈福生之所以不肯支付赡养费,是觉得当初分家时,父母有所偏袒,将好的房屋分给了弟弟,此后两兄弟渐渐变得不合,久而久之矛盾加剧,陈福生与母亲也鲜有联系。
如果采取判决的方式结案,很可能会进一步加剧双方矛盾,老人家其实更想能修复自己和儿子的关系。承办法官出于这一考虑,联系好家事调解员后,组织这对母子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陈福生一开始态度强硬,不愿支付赡养费。
“老人现在年纪这么大了,就算你每年支付一点赡养费,又还能给多久?”家事调解员的劝解,让陈福生听后愣住了,也许是想起早年父母含辛茹苦养育自己的不易,一阵沉默后,最终答应了母亲支付赡养费的愿望,几日后,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案件成功调解后,法官又对该案进行了回访,林凤娇表示:“我和儿子现在关系好很多了,十几年的矛盾,不急,慢慢来。”
看到林凤娇老人开心的样子,回访法官感到非常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