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拒绝养女赡养打官司要回被占房产

阅览:  日期:2019-01-15

  

  子女不赡养父母的官司层出不穷,可当女儿积极主动要求赡养老母亲的时候,老母亲竟然拒绝女儿赡养的事却不多见。然而,在厦门还真上演了这一幕:家住厦门市区的陈安娥,在法庭上面对女儿提出要照顾她的要求,她态度非常坚决地拒绝说:“你的好意我领了,我不需要,只要你搬出我的房子我就心满意足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从老家归来,老人的房子被养女占了

  其实,陈安娥和林晓婷是养母和养女的关系。这还要追溯到40年前,那时林晓婷才10岁。当时陈安娥从泉州刚嫁过来时,林晓婷是丈夫林乐亭收养的女儿。陈安娥说,她与丈夫林乐亭结婚后,两人也没有再要孩子,便一直将林晓婷当亲生女儿养着。林晓婷的就学、结婚等都是陈安娥和老伴操办的。20年前老伴去世之后。陈安娥孤独一人生活着。2012年,陈安娥实在忍受不了孤独的生活,干脆回到泉州老家生活。她居住的房子便租了出去。

  2018年5,陈安娥回来之后,却意外发现,自己的房子里竟住着养女林晓婷。这让她气不打一处来:“我孤独一人生活这么多年,你从来没说过来陪我,现在凭什么占了我的房子?”

  老人打官司拒绝女儿赡养“好意”

  出乎陈安娥意料的是,林晓婷似乎变了一个人,竟主动提出愿意陪陈安娥一起住,并照顾她的生活。“这明摆着就是图我这套房子,她的好意我心领了。”陈安娥揣摩着林晓婷的心意。据陈安娥介绍,自从老伴去世后,林晓婷根本就不像做女儿的样子,很少顾及她的生活,这也是她最终无奈迁回老家生活的原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林晓婷竟然住进了她的房子,陈安娥当然不乐意。不久前,陈安娥便将林晓婷起诉至法院,明确拒绝了养女提出赡养照顾她的要求,并表达了自己的诉求:“我不需要她养,只希望她能搬出我的房子。”

  法院:老人有权拒绝子女的照顾

  法院审理认为,虽林晓婷在庭审中要求与陈安娥共同居住、照顾陈安娥的生活,但陈安娥有权拒绝接受养女林晓婷的照顾。从证人证言及林晓婷提供的水卡、电卡及房屋钥匙等证据看,应认定林晓婷入住讼争房屋征得了陈安娥的同意,但陈安娥同样也有权决定是否允许林晓婷继续居住在讼争房屋内。现陈安娥明确要求林晓婷迁出房屋,法院予以支持。法院最终判决林晓婷从陈安娥的房子迁出,如林晓婷在判决确定的迁出之日后仍拒绝搬出讼争房屋,陈安娥可对房屋使用费另行提起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