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房吃醋“凉拌”老母-八旬老人欲告两子

阅览:  日期:2019-05-23

  

  虽有两儿两房,但仍感心中不踏实,今年80岁的李琳英(化名)对自己的养老问题总有些担心。为了保险,她有心安排同母异父的兄弟俩一人一套住房,以便以后有所依靠,但是事情却出乎她的意料。不久前,李琳英找到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打算告自己的两个儿子,索要应得的赡养费。

  老母亲:唉!他们对我不好了

  李琳英老人在厦门前埔一小区,据李琳英介绍:1952年,她和前夫离了婚,带着大儿子,五年后她再婚,又生下了小儿子。她靠缝衣服、帮人做小工等维生,含辛茹苦地把两个孩子抚养大。

  90年代初,她在厦禾路附近的旧房面临拆迁,两个儿子曾因房子问题闹过纠纷,她怕两个儿子都不养她。为了让两兄弟服气,她用旧房换来了另两套住房,将其中一套公房分给小儿子,随后让大儿子出钱买下另一套住房,先以李琳英的名义办下产权证,然后又通过公证赠予的方式将房屋给大儿子。小儿子后来接母亲同自己一起居住。看到两儿子各有一套住房,李琳英暗喜自己的安排,既平息了兄弟间为房屋而产生的纠纷,又解决了自己老有所养的问题。两个儿子结婚后,老人发现他们都对自己不如以前那么好了。如今,她的大儿子已经58岁了,小儿子也49岁了,连最大的孙子也都24岁了,她认为自己却得不到应得的赡养费。

  小儿子:房子赠哥哥,我想不通

  对母亲的说法,李琳英的小儿子向笔者大倒苦水。他称,不给钱是因为确实没有多余的钱。他和妻子两人一个月就6000多元的收入,儿子读高中也正需要钱。他同老母亲住在一起,管吃管住,实际就是在尽自己的赡养义务。他以前一直都不知道母亲早已将另一套住房赠给了哥哥,想让母亲将那套住房出租以便补贴家用。一个月前,他为逼迫老母亲将住房出租,假意要求母亲搬走,母亲这才告诉他房子早就给了哥哥,他的心态一下子便不平衡了,老母亲经常和自己的媳妇发生口角,闹得家里不得安宁。

  大儿子:偏爱弟弟,我不平衡

  李琳英的大儿子称,当初母亲赠予自己的一套住房其实是他出钱买下的,但是从1994年赠予到现在,母亲一直不交出钥匙,也不准出租,这套住房现在成了堆放杂物的库房。他经济也相当困难,24岁的儿子到现在也没有工作。母亲一直不喜欢自己的媳妇,婆媳关系紧张。他承认现在没有像以前那么照顾母亲,但他觉得这都是母亲造成的,她分给了小儿子一套住房,还和小儿子居住在一起,这都表明她喜欢小儿子。尽管这样,他还是坚持每月给母亲300元钱,母亲偏爱弟弟,让他至今很不平衡。

  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对此称:子女的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李琳英老人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子女尽赡养义务。如果大儿子有赡养能力而不履行赡养义务,李琳英老人可以申请撤销房屋赠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