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状告子女轮流照顾

阅览:  日期:2019-10-23

  今年82岁的陈伯宇,家住厦门市湖里区,他与老伴生有三个儿女,老伴在世时,儿女们还不时来家看看,一起吃吃饭。2008年,老伴因病去世,丢下他独自一人生活,很是寂寞。更让陈老先生感到伤心的是:老伴去世后,他生活无人照料,郁闷成疾,老是住院,成了儿女们眼中的“累赘”。老人说,从2010年至2016年,他先后住院治疗12次,虽然有医保,但治病有一部分医疗费用需要自己支付,一年三万多元的退休工资根本不够用。

  2015年至2016年,陈老先生住院期间共花去医保外医疗费用共计8万多元。住院治疗期间,老人一个女儿为他支付了住院医疗费用1万多元,其余全是老人自己的积蓄。这次生病将他积攒多年的存款花了个精光,凭退休工资再也无法维持生存了。更让老人生气的是,自己生病住院期间,三个子女很少过来看望,仿佛世上没有他这个父亲。

  “逢年过节,别人家都喜气洋洋、人来人往的。我家呢,除了电视机陪我,就没了别人,心都是凉的。”一提到逢年过节的事,就戳到老人的痛处,伤心得直抹眼泪。眼看中秋节快到了,老人一纸诉状,将三个儿女告上了湖里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子女们能时常过来看看他,如果没空,哪怕轮流来探望也可以。此外,老人还希望子女们能负担他医保外不能报销的8万多元医疗费用,并支付赡养费。

  法庭上,陈老先生的三个子女辩解称,他们不是不关心老父亲,而是由于工作生活负担重等原因疏忽了对老父亲的照顾。三子女承认,平时父亲长期生病住院,医保里的钱不够用,退休工资也低,他们对老人的赡养方案意见不统一,也影响了对老人的照顾。

  “说到照顾老父亲,我付出最多。但不能我一人照顾,三个人都要轮流照顾。”老人一个儿子说,自从2010年老人生病住院开始,自己付出最多,目前自己家中没有任何存款,不可能给老父亲支付医疗费。而且老父亲生活不能自理,不能只由他一人照料。

  对于陈老先生的日后生活照料问题,三个子女分别发表意见。一致认为轮流照顾老人的方方案比较好,要是谁不愿意来服侍,谁就请保姆来服侍老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近日,湖里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陈老先生儿子和其中一女儿隔月轮流照顾老人,另外一个女儿每月支付老人赡养费800元。三个子女共同支付老人住院医疗费用中的5万元。

  判决后,陈老先生的三个子女表示,一定会抽出时间尽孝心,承担各自应尽的责任,让老父亲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