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状告配偶索要手术费败诉
阅览: 日期:2020-03-18
●余 欢
今年80岁的陈怀,家住思明区,妻子比他小9岁。夫妻二人结婚44年了,他们的儿子也已40出头。
陈怀的身体不太好,听力、肢体三级残疾。雪上加霜的是,陈怀还患上了心脏病,之前已经四次住院接受治疗。最近,他需要第五次入院,医生告诉陈怀,他需要安装心脏起搏器,需预备10万元手术费用。
陈怀说,他拿不出10万元的手术费,而妻子林花有钱。陈怀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帮扶的义务,妻子应该出钱给自己做心脏手术。当她找妻子索要手术费却遭到了拒绝。近日,陈怀为此将妻子林花告上法庭。
陈怀起诉说,2013年3月,自己突发心机梗塞,到医院进行心脏支架手术,花费16600元整。2013年6月,第二次在医院进行心脏支架手术,花费17000元整。后来,陈怀又于2014年底、2015年,先后两次入院进行心脏手术。如今,自己要做第五次手术,经济上无法支撑,因此,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妻子林花共同分担他预备第五次入院安装心脏起搏器的手术押金10万元。陈怀还要求妻子返还分居期间他在外租房的58个月租金损失,合计17000多元 (每月按500元计)。另外,还要归还陈怀的医药费、早年积蓄共计25000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曾到陈怀夫妻居住的社区了解情况。据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介绍,陈怀每月退休金3600元、有医保。此前,夫妻二人曾经分居过,三年前陈怀又搬回自己家居住。目前,陈怀吃住都在家里,夫妻二人没有共同财产。陈怀夫妻双方从年轻的时候起感情就不好,与儿子的关系也非常糟糕。之前,陈怀还起诉过他儿子,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
面对丈夫的起诉,被告林花答辩称,丈夫陈怀的诉求都没有证据,所以她不同意陈怀的诉求,请求法院判决全部驳回。她说,陈怀同家人都合不来,家庭里的所有人都被他起诉过了。林花还称,她根本未收到陈怀所述的那些物品和钱款。更没有经济能力扶养陈怀,因为她本人也做过白内障手术。而且,林花的退休金每月仅有3200元左右,低于陈怀的退休金。另外,林花还需要赡养自己的母亲。相比之下,陈怀的父母已经去世,他并没有赡养老人的负担。
思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在林花全部否定陈怀主张的前提下,对于诉求项目,陈怀并未举证证明。而且,陈怀预备第五次入院安装心脏起搏器的手术押金10万元尚未实际发生。陈怀自认其每月有退休金3600元、三年前已搬离出租房,目前吃住在家里,且未举证房租损失是否实际发生及具体金额。陈怀无法证明其将积蓄交于林花,在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的情况下,法院不予认可。
本案中,双方均已年老体衰,陈怀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因经济困难,需要林花履行扶养义务,其诉求主张均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思明法院最终判决驳回陈怀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