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打官司讨房产只为儿子懂孝道

阅览:  日期:2022-02-15

 ●余  欢

        一名年过八旬老人将自己名下的房子让给儿子开店后,儿子却忘记自己的尽孝责任。于是,老人一纸诉状将儿子告上法院,要求儿子搬走。案件申请执行阶段,经法院批评教育,最终上演了母子重归于好的开心一幕。 
        今年82岁的刘允慧家住湖里金尚。10多年前,老伴去世后,便独自居住临街一楼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
        刘允慧有一个儿子陈辉,多年前夫妻下岗,没有生活来源。为了帮助这个儿子,老人决定租一套比较便宜的房子,将自己这套临街的房子让给儿子开店。
        刘允慧搬走时,跟儿子陈辉谈好条件,要求陈辉承担她每月800元的房租费及相应生活费,同时要求陈辉在每个节假日,尤其是传统节日,要来自己租住的房子里看看她。儿子陈辉满口答应。
        刚开始两年,陈辉一家每到节假日,都能买点礼品来看看刘允慧。后来渐渐地就来得少了,最后打电话让他们过来,他们都不来,总说忙。刘允慧说:“让他们来看我,并非是想要他们什么东西,我自己有退休工资,承担得起。我就想定期看看他们。人老了,总想跟儿女多聚聚。”
        为了能定期看到儿子,行动不便的刘允慧打电话找到一位亲戚,请他带话给儿子,如再不看她,她就要讨要拖欠的房租、生活费,甚至收回借给陈辉开店的房子。
        没想到,陈辉得知这话后,心里相当抵触,认为母亲不体谅他,不近人情。觉得自己一家人的生活,就靠这个店维持,每天进货、出货,都相当忙。她一个老人,有退休工资,不愁吃穿,身体也不错,一个人安安稳稳过日子就是了。如果去看他,很耽误家里的生意。甚至还要求老母亲作为一个老人更应该体谅儿女的苦衷。
        陈辉的一番话,让老人听了很难过。于是,刘允慧要求儿子搬走,归还房子。但陈辉却以自己一时找不到地方搬为由拒绝。为此,母子俩隔膜加深。
        房子要不回来,儿子又不关心她,伤心的刘允慧一纸诉状将陈辉告上湖里区法院,要求儿子搬走让出房产。法庭相见,母子俩形同路人。
        去年7月初,湖里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要求陈辉将所占房产还给母亲刘允慧。但法院判决生效后,陈辉拒不执行,也不向母亲赔礼道歉。于是,刘允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强制执行,母子俩可能从此就成了仇人。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分析认为,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执行案件,不能简单处理。
        当法官找到刘允慧想做她的调解工作时,刘允慧说:“我打这场官司,并非真的赶他走。我不缺钱,我缺的就是儿子的‘孝心’。他要真的懂得对我尽‘孝道’,这房子我还是给他,让他安心经营。”刘允慧的这番话,让法官们看到了案件的症结。于是,他们找到陈辉,一番批评教育后,说出了老人的真实想法。陈辉听了,痛悔不已。
        此后,执行法官将刘允慧和陈辉叫到一起。见到母亲,陈辉长跪不起,流着泪说:“妈,我错了。从此您哪也不用去了,就跟我们住一起。我一定好好地孝敬您……”“儿啊,我也不是真跟你要房子。人老了,不就图个儿女孝顺吗!”
        当天,刘允慧接受了法院提出的执行和解建议,终止了案件执行。母子和好,法院破例用车子将他们送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