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妪起诉侄女护住百万财产
阅览: 日期:2016-10-17
□刘娟
为安度晚年,独居姑妈与两侄女约定由后者照顾其生活起居,待自己“百年”后由其继承遗产。哪知其中一个侄女不但不履行约定,多年后还争起了姑妈的拆迁补偿款。姑妈一气之下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23年前和侄女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
今年90岁高龄的周玉菊膝下无儿无女,丈夫于1970年去世后,一直独居在思明区。为了让自己今后有所依靠,1993年,周玉菊与两侄女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协议中约定,周玉菊跟随其中的一个侄女周小梅生活,由周小梅和另一个侄女周小兰平摊生活费和医药费,生病期间由两侄女照顾,两侄女共同平等继承其遗产。
然而,协议签订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周玉菊的独居状态一直未改变。2006年之前,周玉菊依然独自生活,并靠摆摊和出租房屋等维持生计。这期间,周玉菊生病后,医药费也是其弟弟周宝华在承担。2006年11月,眼见自己的身体每况愈下,周玉菊深感无法再一个人生活,但出于对周小梅的不信任,周玉菊搬进了周小兰的父母周宝华家,从此三个老人一起生活,饮食起居均由周小兰照顾。
2015年底,周玉菊名下的房产被拆迁,收到补偿款100多万。因为这笔“巨款”,周玉菊平静的生活彻底被打乱。
多年来,周玉菊的心中一直不太平衡,自己多年前和两个侄女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本意是想要老有所依,但事实上,这些年来,自己的生活大多是由侄女周小兰在照顾,而周小梅并没有履行协议,因此,她并不想自己死后将遗产按照协议中的约定来处理。2016年1月,周玉菊透露出想要撤销《遗赠抚养协议》的想法,侄女周小梅坚决不同意,坚持要求分割老人的拆迁补偿款。
因不堪其扰,周玉菊一气之下起诉至思明区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撤销《遗赠扶养协议》。经多次调解无效后,法院判决老人周玉菊胜诉。随后,周小梅不服判决,又上诉至厦门市中院,近日,厦门市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