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厦门市老年大学年会召开
阅览: 日期:2014-03-18
会议回顾总结了2013年我市老年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2013年,厦门老年大学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省一级示范校”和“文明单位”建设为抓手,务实创新、开拓进取,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被省委老干部局、省老龄办和省老年大学协会评为首批“省一级示范校”、被省老年大学协会评为“省老年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厦门市文明单位”称号。
会议指出,2014年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理清思路,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巩固“省级示范校”和“省一级示范校”创建成果,把我市老年教育教学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全市老年教育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政治立校,巩固老同志思想教育阵地建设成果;二是以开展示范校创建和精品课程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高老年大学办学水平;三是切实加强专业学会建设,更好地发挥老年教育服务社会作用;四是加强宣传工作力度,扩大老年教育社会影响力;五是加强对基层校指导帮扶,促进老年教育均衡发展。
会议特别强调了争创示范校的工作,对2014年如何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提出了要求: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创建目的要明确;二要找准存在主要问题,认真加以解决;三要成立示范校创建领导小组,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明年是我市老年教育发展30周年,会议提出,要认真总结经验,将已经取得的成绩作为工作的新起点,以创建示范校为抓手,不断开拓创新,为全市老年教育工作进一步发展做出新贡献,为美丽厦门增添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