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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台商参选区人大代表的幕后故事

阅览:  日期:2020-12-07

  ●蔡国烟

  受聘为厦门海沧区社区主任助理的27名台胞,去年遭台陆委会以任职大陆基层政权组织“违法”为由,各处以10万元新台币罚款,激起民众哗然。今年8月,此案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撤销裁罚。而在此之前,为了阻隔两岸人员往来,民进党当局已经裁罚了一批赴大陆任公职,包括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副主任、高新区招商局副局长、全国政协委员的台胞。

  这起事件,让笔者想起2006年底,厦门台商林重光参选思明区人大代表险些被台当局处罚的往事。

  偶然听说台胞参选

  2006年底,思明区举行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选举。11月下旬,笔者在采访思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办主任李芳玲时,偶然从她口中听到选区内第一次有台胞参选的事,感到很新鲜。

  思明区是厦门市选民人数最多的区,当时有选民40万,分为11个选举办事处、97个选区。李芳玲说,上李选区提名推荐的区十五届人大代表候选人中,有一人是台胞。翻阅登记本,上面写着:“林重光,男,36岁,无党派,汉族,大学本科,厦门安井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除了上李选区林重光被推荐为区人大代表候选人以外,在厦门就读的台湾大学生,也有10多人参加了选民登记。

  在上李选区,笔者从路边宣传橱窗里,看到张贴一份厦门市思明区选举委员会公告(三号),上面印有代表候选人的简介,其中有“林重光”名字。了解得知,林重光是由10人以上选民联名推荐的。按照差额选举要求,上李选区可推荐区人大代表候选人数为4名。林重光与其他3名候选人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报区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即可参加12月8日的投票选举,然后从中产生3名区人大代表。

  因为热爱 所以尽责

  安井实业位于上李一带不远。进入安井厂区,林重光在他办公室接受了笔者采访。原来,林重光是台湾嘉义县人,1993年到厦门投资创办安井实业,主要生产宠物食品,大部分外销。公司在北京、成都、青岛有关联企业。他说,他是在选民登记时,听说台胞可以参加区人大代表选举,萌生参选意愿的。认识他的选民了解到他的意愿,在他出差外地时,自发联名推荐他为区人大代表候选人,希望他能为大家说话。

  一个来自不同社会制度的商人,为什么想在大陆参政呢?面对笔者不解的提问,林重光说,厦门投资环境很好,文明程度也很高,法制越来越健全,他已经规划在厦门长期经营。他认为,厦门的法制环境体现在:市民懂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媒体能及时反映民众疾苦,政府重视处理民众关心的问题。作为一个热爱厦门、想在厦门长期投资居住的台胞,他有为民众服务的责任。

  林重光说,他有一些当律师、大学教授以及经商的朋友,也是人大代表。与他们交往时,他知道了人大代表的作用。他表示,如果有机会选上,要向这些人大代表学习如何履行职责,义不容辞地负起为民众代言的责任;如果没选上,就再努力,争取下一届参选。

  法规赋予被选举权

  作为经济特区,厦门有地方立法权,是大陆第一个制定台胞投资保障法规的城市。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执行的《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第六章“居民待遇”第39条:“住厦台胞在厦门市的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在厦门市的,可以依照选举办法参加选举。”这一规定明确住厦台胞有选举权,也有被选举权。

  据了解,上一届思明区人大换届选举时,也有台胞被选为人大代表,但那是在台湾出生、新中国成立之前就留居在祖国大陆的。开放后从台湾来厦门经商、教学、工作的台胞也有一些参加选民登记,但没有被提名推荐为区人大代表候选人。两类台胞身份不同,在政治权利方面,后一类当时没有享受与前一类同等待遇。

  2006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副主席、台胞张克辉就呼吁要重视在大陆台胞参政议政的问题。在被香港记者问到“大陆可否考虑扩大台湾团的代表性,让广大的台商、台生也能参与进来,或用特邀代表的名义让台商台生代表列席”时,台湾团的人大代表何大欣称赞说,这是个很好的构想,部分省市人大、政协,已邀请常居大陆的台胞以观察员、联络员的身份参与相关活动。

  在这一背景下,2006年底这一届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不仅有更多的台胞参加选民登记,还首次出现被提名推荐为区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情况。笔者询查后认定,林重光是第一个在厦门市乃至整个福建省参加地方人大选举的台胞,也是台商在大陆参选人大代表第一人。

  对林重光参选区人大代表这一情况,时任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台工委主任陈玉东认为,厦门已成为两岸交流合作最频繁的地方。台商在厦门投资项目多、效益良好,也促使长住厦门的台胞越来越多。厦门良好的民主与法制环境,为台胞提供了参政议政的条件。台胞主动参选区、镇两级人大代表,这表明了台胞参与厦门民主政治进程的诉求,也表现出台胞对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的极大关注。

  台当局竟隔海吓阻

  经过几天忙碌采访,笔者写出新闻稿,发给时任厦门市人大秘书长郑庆勋审改,说明“林重光本人同意报道具体姓名和企业名称,是否可行?”,并请求在不违背选举法的前提下,尽可能保留新闻写法。郑庆勋阅后,作了肯定答复,把稿件发回给笔者。

  2006年11月29日,《厦门商报》全文刊登了这篇新闻,导语写道:“台商林重光被提名推荐为思明区人大代表候选人,经区选举委员会确认,推荐过程符合法律规定。据悉,住厦台胞首次参选区、镇两级人大代表,这是第一例。”

  新闻见报后,通过互联网迅速传播开来,撩起了海内外许多读者的好奇心。但是,台当局看到由台媒转载的这一消息时,却很不满。12月5日,台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接受台湾《联合报》采访时声称,依照台湾“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3条规定,“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它机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大陆地区法人、团体或其它机构之职务或为其成员”,而区人大代表,就在上述规范之列。台湾海基会通过厦门市台商协会找到林重光本人,要他退出选举。如果他参选并且当选的话,按照台湾相关规定,将被处以10万至50万新台币的罚款。

  时任厦门市台办主任黄呈建也向笔者转告台陆委会的动向,并询问当时采访的详情,笔者如实以告。

  林重光没有料到,一次偶然的举动,让他卷入了一场舆论风波。仅仅两个星期,这位长住厦门经营默默无闻的台商,一跃成为两岸聚焦的主角。林重光认为他参选是正当的,有助于维护大陆台胞的利益。但台当局的警告,给他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投票前一天,林重光还在犹豫要不要放弃。他参选区人大代表的想法很单纯,不希望因此带来政治上的麻烦。12月8日,厦门市思明区人大代表举行投票选举,林重光因得票数不够而落选,这才得以躲过台当局的惩罚。

  台胞可享国民待遇

  之后,笔者接到来自北京的长途电话——新华社《国际先驱导报》向笔者核实了事件过程和个人看法。12月15日,《国际先驱导报》以《台商首次参选大陆人大代表 引发台方激烈反应》为题报道说,虽然没有听到当事人林重光的说法,可是,他参选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却显而易见。从长远来看,这一事件对今后台商以及其他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台胞参与大陆地方民主政治,有很大的启发。

  据统计,从1987年底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以来,到2006年近20年,长住大陆创业、就业、学习、生活的台胞有百万以上。以前如果碰到问题,台胞一般都是反映给当地台商协会、台联、台办,通过他们跟市委市政府沟通、解决。随着台胞越来越多,诉求也多了,他们与大陆同胞同享国民待遇,参选人大、政协,成为现实需要。当时,希望通过当选人大、政协直接表达心声的,并不仅有林重光一个台胞。只不过是,台胞依法公开参加地方人大代表选举的案例,惟厦门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