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说明

阅览:  日期:2021-02-09

  2021年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离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我市离休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谋划、部署、推进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

(三)负责全市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了解掌握离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各项待遇的落实以及医疗保健、特困帮扶、遗属照顾和信访工作。协调落实离休干部易地安置工作。

(四)宏观管理副厅级及以上退休干部和“5.12”退休干部工作,并参与拟订相关政策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

(五)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继续发挥作用,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有益离退休干部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六)参与和指导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

(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职能转变。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更加注重发挥离退休干部独特优势,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委老干部局部门包括6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基层预算单位、一个代记账单位,其中: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市委老干部局机关

机关

40

37

厦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行政机关(议事协调机构)

无人员编制

实际在职4人,属市委老于局机关关工处人员编制。

厦门老年大学

参公事业单位

13

13

厦门市鼓浪屿干部疗养院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68

6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部门主要任务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新时代老干部工作再上新台阶。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立足老同志特点,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健全完善老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 

(二)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独特优势和作用,组织引导他们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坚持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充分发挥老同志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深化拓展增添正能量活动。注重培育典型,精心搭建载体,策划开展红色主题系列活动,以老同志的视角,充分展示中国共产党百年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厦门经济特区建设的沧桑巨变、宝贵经验,引导广大老同志并带动党员干部凝聚起万众一心奋斗新时代的强大力量。

(三)用心用情服务,不断满足老同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持树立服务老同志无小事的理念,增强为老同志服务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为他们提供亲情化、个性化、多样化的精准服务,把党委和政府对老同志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让老同志安享幸福晚年。

(四)以信息化精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努力提高老干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牵引,更好地带动精准化规范化建设,更加精准地服务好老同志,促进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组部老干部局和省委老干部局的统一部署,创新推进信息管理。深化拓展阵地建设,优化提升特色疗养

(五)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老干部工作队伍。主动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发挥各个职能部门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打造提笔能写、开口能讲、问策能对、遇事能办”的老干部工作队伍,培养具备细心、耐心、真心、爱心的老干部工作者关心爱护老干部工作队伍的成长。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市委老干部局2021年收入预算为9478.8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66.71万元,增长1.7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233.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77.9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55.4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5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495.5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市委老干部局2021年支出预算为9478.88万元,2020年预算数增加166.71万元,增长1.7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442.3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00.57万元,公用支出1141.81万元

2.项目支出3286.5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7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77.9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71.55万元,增长3.48%,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人员经费随之增加。支出项目包括: 

(一)行政运行2676.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二)专项业务2565.6万元。主要用于各个项目经费支出。

(三)事业运行1862.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四)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专项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168.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离退休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339.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0.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缴交养老保险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34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退休人员单位缴交职业年金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42.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离休人员单位缴交医保费用支出。

(十)事业单位医疗80.1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及离休人员单位缴交医保费用支出。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17.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8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55.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27.6万元,减少67.83%,是鼓浪屿干部疗养院疗养用房维修工程尾款。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年预算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16.5万元。主要用于各地来厦疗养老干部及外省市对口单位工作人员来厦公务活动等方面的接待。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7.21%,主要原因是:市老年大学校舍扩建,来调研的兄弟学校增多,公务接待会增加。市关工委因没有在职人员,公务接待费1.5万元从关工委老同志专项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主要原因是:局机关、老年大学和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所有公车已无常调拨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费用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鼓浪屿干部疗养院有车编,目前车辆已报废,尚未新购未安排预算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委老干部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8.84万元,比2020年预算217.25减少88.41万元,下降40.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委老干部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0.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41.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12月31日,市委老干部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台(局机关电梯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2 台(鼓浪屿干部疗养院医疗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91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

无其他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一:2021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