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厦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预算说明
阅览: 日期:2021-02-26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指导全市基层关工委建设,动员更多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开展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全社会参与对青少年的关爱公益行动,共同开展海峡两岸关爱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各种文化、教育交流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为中共市委老干部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实际在职人员4名,属于市委老干局机关关工处人员编制;非编实有人员7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厦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坚持服务青少年的正确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教育引导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五老”的独特优势,精准服务“爱心厦门”建设,切实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展现新作为,再上新台阶。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真推动“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教育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继续深化主题教育,共同服务青少年。
(二)全面深化基层建设,持续开展基层建设提升年活动:积极推动“党建带关键”工作;扎实推进基层建设提升年活动;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工作;努力推动非公企业关心下一代工作;积极推进农村关心下一代工作。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推进关爱服务的融合提升:扎实开展第四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着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深化“军民融合关爱下一代”工作品牌;努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
(四)主动服务“爱心厦门”,提升关爱联盟工作合力:巩固和发挥关爱联盟的作用;充分发挥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和快车团队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关爱联盟的社会化扶助机制。
(五)深化对台交流交往,促进两岸常态化融通发展:积极协助中国关工委、省关工委在厦门办好“第十三届海峡论坛·海峡两岸关爱下一代成长论坛”;进一步加强“两岸家教协作联盟”建设。
(六)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关爱服务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加强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调研工作、宣传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1年收入预算为306.2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2.83万元,增长20.8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0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6.2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1年支出预算为306.2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2.83万元,增长20.8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70.5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70.55万元;
2.项目支出235.7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2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2.83万元,增长20.85%,主要是从2021年起每年市财政补充关心下一代基金本金50万元。支出项目包括:
(一)行政运行70.55万元。主要公用经费支出。
(二)专项业务235.7万元。主要用于各个项目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厦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经费,与上年预算相同。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与上年预算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1.5万元。主要用于各地来厦公务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主要原因是:公车已调拨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费用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厦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增加)0.82万元,下降(增长)12.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厦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5.7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
无其他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