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联系和协调。拟订全市老干部工作计划。负责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综合调研,完成上级布置的调研课题。承办《鹭江银潮》刊物。负责会务、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访、财务、基建、车管、安全保卫等工作。指导和协调厦门市老干部事务中心的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信息化建设。
(二)党建教育处(市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市老干部政治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全市离休干部、副厅级及以上退休干部和“5·12”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承担市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思想工作和党组织建设工作,办好《党建信息交流》简报。负责联系召开全市老干部通报会,举办报告会、读书班、座谈会和培训班等活动。指导、组织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各项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并做好总结交流工作。联系厦门老年大学;负责指导老干部(老年)活动中心(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性离退休干部文化活动。
(三)政策协调处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离休干部和“5·12”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地方性规定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退休干部有关待遇的政策研究和拟订。检查全市离退休干部有关待遇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全市精准服务离休干部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离退休干部社区“四就近”工作,开辟社会优待项目。组织安排离退休干部的走访慰问工作。做好困难补助、优待证办理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医疗保健、丧事处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做好全市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来信来电来访接待接收答复处理工作。
(四)服务保障处
组织省、市级离退休干部参加公务、学习、考察等活动。做好市级离退休干部医疗服务保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的保健工作。定期探望住院的省、市级离退休干部。负责对离退休干部驻点的管理服务保障和对驻点医疗室的管理,配合做好上门巡诊工作。配合做好省、市级离退休干部的阅文工作。承办进点离退休干部的安置审批程序。负责重大节假日组织上门走访慰问工作,做好日常联系工作。协助做好省、市级离退休干部有关殡葬事宜。
(五)关心下一代工作处(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具体事务。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